武汉市药械集中带量采购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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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根据《关于2019年第一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武汉市第一批45个带量采购品种于2020年5月1日开始执行。
2、中选企业登录“武汉市药械集中带量采购服务平台”可查看到中选品种采购量及已经确认采购量的医疗机构名单。
3、中选企业查看到医疗机构提交的采购量确认信息后应及时与医疗机构沟通确定配送商,并于5月10日前将盖章的合同及时发送至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盖章签字扫描成pdf版后上传至服务平台系统。
4、中选企业与配送公司完成合同相关内容填报及加盖公章后发送给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完成pdf版协议上传系统工作(申报企业可登录系统下载合同模板)。
5、医保部门将依据医疗机构上传的合同统计医保预付金额。